留学全职证明的开具步骤如下:
准备所需材料
留学人员和父母分别在各自的公司现在职证明。
填写公司名称、公司简介(如果公司规模较大)。
留学人员和父母的现任职务、月工资额、年终奖金、年总收入等详细信息。
公司的财务章或人事章。
公司地址、邮编、负责人电话及证明日期。
公司内部审核
将所有材料递交给聘用单位的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用人单位预约受理成功后,由人事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将材料送交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核准。
缴纳服务手续费
核准后,留学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工作介绍信均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缴纳服务手续费人民币200元。
领取审核结果
缴费后,留学人员将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邮寄的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翻译和公证
将在职证明进行翻译,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将公证后的原件发往申请的学校。
注意事项:
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留学申请。
提供的材料应完整,确保没有遗漏。
在提交材料前,建议先咨询目标学校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流程。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留学全职证明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