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幸福留学贷款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填写留学贷款申请表。
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留证件的复印件及正本供核实。
提供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等留学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正本供核实。
若以质押方式申请,需提供符合银行私人质押贷款要求的质物,并签署相关凭据;若以抵押方式申请,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正本。
提供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就读境外学校的须出示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复印件存档。
提供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的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及受教育人的出生证明。
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所读学校提供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要的学杂费总额的证明材料。
若以财产做抵押或质押,需提供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以及相关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文件。
若采用第三方担保,需要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提供在贷款行设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或信用卡。
提供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
审核与签订合同
银行或贷款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告知借款人同意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等信息。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若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需要其国内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
若采用担保方式,借款人与银行办理担保手续,并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自然人或法人代表)需要到场并在合同上签字。
如银行要求,还需办理公证手续。
贷款发放
审核通过后,银行将发放贷款,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留学贷款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选择信誉良好的贷款机构,并在整个申请过程中保持与贷款机构的沟通,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