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申请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交申请
申办者需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同时,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等。
审核与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教育部审批。
教育部将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送达申请人。
满足条件
申办者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
工作人员应不少于5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主要工作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必须与国外教育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需要有必备的资金用于赔偿可能出现的合法权益受损情况,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需具有境内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
报送材料
除了上述申请表和资格证明外,还需提交资产证明、机构章程、工作计划及可行性报告、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证明等。
获得资质
一旦申请通过,将获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并可以合法开展留学中介服务业务。
建议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前了解相关法规和流程,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