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留学回国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免税额度:
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物品类别:
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免税期限:
从注册入学之日起至毕业结业之日止,每满180天可免税携带一件价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个人物品,最多连续免税四年。
特殊物品:
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需按相关规定办理。
其他规定:
对于自香港、澳门进境的居民旅客,有特别规定,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物品可免税放行。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建议在回国前咨询当地海关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