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保留学籍的政策如下:
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复学或入学的时限
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转专业学习
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办理流程
在校生:收到《入伍通知书》后,携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
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相关手续
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带着学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到地县级人民政府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其他注意事项
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的时间从入伍时开始计算,不是参军之后两年内,只要不退役,学籍或入学资格可以一直保留。
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录取高校合并、撤销的,由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批次且与高考当年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入学;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录取高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高校和当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学校或当地征兵办公室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