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时携带的税费主要涉及关税和增值税,具体如下:
关税
中国籍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入境时,如果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对于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也予以免税放行。
留学生在注册入学之日起至毕业结业之日止,每满180天可以在单件价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个人物品中选择一件免税,最多连续免税四年。
增值税
超出免税额度的物品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根据物品类型不同而不同,一般在13%至30%之间。
某些商品如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需要另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行邮税
如果携带的物品超过免税额度,需要按照行邮税的规定缴纳税费。
行邮税的税率通常根据物品类型和价格确定,例如电器、电子产品税率为20%,成衣、纺织品税率为20%,高尔夫用品、手表税率为30%,烟酒、化妆品税率为50%。
其他注意事项
托运回国物品如果价值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会被征税。
持有中国护照的旅客享有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非中国护照免税额2000元。
某些商品如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等属于必征税物品。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以及携带物品的价值和类型,在回国前了解并遵守相关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