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取消的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擅自变更留学计划
学生被公派项目录取后,不得擅自变更留学期限、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
如需更改,必须向基金委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更改。
提前回国
公派研究生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确需提前回国者,应向使领馆提出申请,并经过留学基金委审批。
未经批准擅自提前回国者,留学基金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改变国籍
留学生留学期间改变国籍,视为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因病休学
公派留学生因病中途休学回国时间累计超过一年,国家公派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未按期回国服务
公派留学生学成后应在国内连续服务至少两年。
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操作可能因实际情况和最新规定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留学基金委或相关使领馆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