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找工作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文件: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这是证明留学生在国外取得的学位和学历在国内得到认可的重要文件。
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接收函:
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人事接受权,则需要加盖有关人才交流中心的公章。
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
出国前是在职人员需要提供此类证明,以证明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的证明:
需要出具在原地已注销户口的证明或户口本。
本人护照:
作为留学生回国的重要身份证明文件。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
需要提供在国外取得的毕业证书和/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IAP-66表或I-20表复印件:
来美留学的学生需要提供这些文件。
I-94表复印件:
这是美国入境记录的一部分,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
无犯罪记录证明:
需要公证并经过当地政府认证,最后到中国驻该国领事馆做领事认证。
工作资历证明信:
由前雇主或相关机构出具,证明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和申请职位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文件,例如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建议留学生在回国前尽早准备这些文件,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顺利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认证和工作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