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证明的开具步骤如下:
准备必要材料
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
I-94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DS-2021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
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者,可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出具的证明信;博士后、访问学者请提供美方导师或合作教授的聘书或证明信。
登录相关系统
登录《中国驻xx总领事馆教育组留学人员登记系统》,在线填写来美留学人员登记表。
在线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存款证明
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必须是原件,并且必须有银行的盖章和签字。
存款证明上需要注明账户持有人的姓名、账号、存款金额、存期等信息。
存款证明必须要能够证明账户中资金的来源合法性。
如果账户中的存款不足以支付整个留学期间的费用,那么还需要提供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明,比如父母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
时间规划
存款证明最好在申请学校和签证前1-2个月左右开具,并且要确保证明上的存款还没有过期。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明信原件,翻译件/证明信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通过合作办学项目、交流项目或自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者还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复印件。
非上述情况,但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含转学分情况官方成绩单复印件。
提交申请
根据留学院校所在使领馆辖区,向相应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申请材料需要邮寄到指定的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使领馆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材料和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使领馆的官方指南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