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的留学人员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必备材料
护照
留学签证
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
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邀请信
办理程序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公室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书的中心意见一栏盖章。
办理个人人事档案调档手续。
携带申请书回户籍原单位,由单位在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
集体户口留学不影响办理护照和签证。
留学期间,户口可以临时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户口不能自动转移,必须按照存放流程办理。
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办结所有手续。
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集体户口属于北京正式户口的一种。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更新的参考资料,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