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时,GPA(Grade Point Average,即平均绩点)的证明通常由以下步骤出具:
准备材料
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中文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地点
一般在学校的教务处或外事办公室办理。
办理流程
填写办理成绩单申请表,注意办理份数通常要比申请学校数多2-3份以备用。
缴纳相关费用,并索取发票。
核对信息无误后,将成绩单放入带有学校名头的信封中,并可能需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成绩单内容
通常包括学校名称、教务长签名(盖章)、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人照片、系别、专业、学业年限、毕业后授予的学位、各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或学时数)及分数,以及分数换算的公式。
GPA计算方式
算术平均分:将所有科目分数相加后除以科目总数。
加权平均分:每门课的分数乘以该课学分后相加,再除以总学分。
注意事项
有些学校可能不提供英文版成绩单,需要学生自己翻译并到相关部门打印并盖章。
成绩单必须按照申请学校规定的换算公式去换算GPA。
请根据自己所在学校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所有文件准备齐全且符合目标学校的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学校的教务处或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