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国留学的党员,党籍的管理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保留组织关系
党员因私出国(境)留学,如果学习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境外入学通知书、劳务合同等。
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国保留(停止)组织关系审批表》,并由所在党支部、学院党总支、校党委组织部依次审批和备案。
保留期间,党员一般不需要交纳党费,回国后需补交。
停止党籍
如果党员因私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未返回,一般会被停止党籍。
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作出。
恢复党籍
出国(境)逾期一年以上未归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通常会被转移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如果党员有正当理由并经过党组织审查,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
特殊情况
对于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如果他们提出要求退党,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如果党员出国定居后回国,表现良好,可以重新申请恢复党籍,但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查程序。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党组织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