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国留学的党员,党籍的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短期留学
党员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原单位。
对于自费出国留学者,在他们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长期留学或定居
如果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未返回,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对于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后停止党籍,基层党组织可将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至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留学期间保持联系
原就读高校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
回国后的处理
党员如期回国后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情况,党组织应关心了解他们在境外的情况和表现,如无问题,可恢复其组织生活。
如果党员超假回国,应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审查如理由正当且无问题,可恢复其组织生活。
无正当理由不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的,可能会被作自行脱党处理。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党员因私出境需要延长保留党籍期限,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延长申请,并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方可延长。
对于出国定居后回国的党员,如果本人要求解决党籍问题,原则上不能恢复其党籍,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由相应级别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
在处理党籍问题时,建议党员主动与党组织保持沟通,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组织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情况应咨询当地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