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保证金的领取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回国前准备
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一联的复印件贴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的指定位置,并带回国内。
回国报到
向国内推选单位报到,由推选单位的出国留学主管部门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填写申请
按照《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的要求填写各项栏目,并附上相关材料。
将填写好的表格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
审核与退款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审验材料后,通知“留学人员保证金存取处”按选择的方式退还保证金。
提取保证金的方式
划转:提供户名、开户行和账号信息(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单位户名、开户行和账号)。
邮汇:提供详细地址(含邮编)及收款人姓名。
北京地区领取:法律事务部收到表格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并通知到指定银行提取保证金。
取消出国计划
如因故取消出国计划,需由推选单位主管部门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附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保证金收款证明”复印件,然后寄送至法律事务部处理退款。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使领馆的规定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相关使领馆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