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与应届生的界定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规定。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对于留学回国人员,不论其属于应届或往届范畴,均不涉及三方协议的签订事宜。是否为应届生,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以下是用人单位通常用来界定留学生应届生身份的主要方式: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若留学生在毕业后的两年内未参与工作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或养老保险除外),则视为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
对于本科毕业后先工作几年再出国留学的学生,只要在毕业两年内未缴纳职工社保,回国后仍可被认定为应届生。
毕业或学位认证时间
用人单位会根据留学生在国外院校的毕业时间以及回国后取得学位认证的时间来界定其应届生身份。
不同企业对于毕业时间的要求可能不尽相同。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可能会放宽对应届生认定标准的限制。例如,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最新通告中提到,毕业两年内的学生均有资格参与某些招聘。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企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应以企业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