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留学取消的情况及相应后果如下:
未按规定报到
留学人员抵达留学国和变更留学单位后,若未能在规定的10日内向所属使领馆及时报到,且无充足理由,使领馆将给予警告。
若超过1个月未报到,使领馆将授权不发资助经费,并取消其公费留学资格,同时报基金委备案。本人或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按时提交《报告表》
留学人员未按时向使领馆提交《报告表》的情况下,使领馆将停发下一季度的资助经费。
若超过6个月未提交《报告表》,使领馆将提出警告。
若仍不补交《报告表》,其公费留学资格将被取消,并由使领馆报基金委备案。本人或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议
及时报到和提交报告:留学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按时向使领馆报到并提交《报告表》,以保持公费留学资格。
沟通与解释: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或提交报告,建议及时与使领馆沟通,并提供合理解释,以争取宽大处理。
咨询专业人士:在面临取消资格的风险时,可以咨询专业的留学顾问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后果和可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