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如果您希望申请子女留学抵税,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 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相关证明资料,例如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2. 纳税人需要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3.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请注意,以上信息需要留存备查,并且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