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留学归国证明
申请对象:
在法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或攻读学位(学历)的留学生。
在法国居住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拟彻底回国工作。
抵法后在驻法国使馆教育处网站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登记注册。
申请时间与流程:
在学成回国前一个月内,可以在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对于回国前未及时办理且回国未满12个月的留学人员,可凭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申请邮寄补办,超过12个月的人员不予补办。
所需材料:
贴有2寸彩色照片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打印页。
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已回国的尚需附上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并标注出最后一次入境章)。
在法国的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
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
访问学者、进修生、博士后须提交所在法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或邀请信)复印件。
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教育处不提供复印和打印服务,材料应使用A4纸复印,并按照要求归类。
所有材料应完整有效,清晰可辨,且一次性提供。
如需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经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材料审核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查询与补办:
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
如发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内容有误,可将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教育组进行更正。
其他: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需要通过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内容,如有误可及时更正。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更新的参考资料,请在办理前核实最新的申请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