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
获得国外至少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历需进行认证。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学位。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工作与社保要求
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并与上海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对于特定人群,如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且满足其他条件,可申报落户。
其他条件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单位要求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2年内”来本市就业的定义,原则上留学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应在回国后24个月内,并持续在本市有关用人单位工作。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