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不归

五角星教育 · 2024-12-26 14:34:51

公派留学生如果不按照约定回国, 会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具体来说,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公派留学生在留学期间如果擅自变更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自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和国家公派留学身份、单方面终止协议、未完成留学计划擅自提前回国、从事与学业无关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不含)以上、未完成回国服务期等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人员需要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30%的违约金。

此外,如果公派留学生未按规定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含)以内,则构成部分违约,需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如果因航班等特殊原因超出规定留学期限1个月(含)以内抵达国内,则不作违约处理。

除了经济赔偿外,公派留学生逾期回国还可能面临其他后果,例如失去政府出资培养人才的初衷,难以获得政府的认可和支持,影响未来的职业发展。同时,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历可能导致对国内环境和文化的不适应,影响与国内同行的沟通和合作。

因此,公派留学生应当珍惜机会,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学业并回国服务。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回国,应及时与国内相关部门联系并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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