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需要准备以下证明:
报到证:
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关组织发放,证明学生已通过选拔和录取程序,获得海外学习资格。
同意派出函:
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复印件,特殊项目除外。
单位回聘证明信:
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单位同意回聘。
资金担保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统一提供,用于签证申请。
照会:
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统一提供。
邀请信:
邀请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内容包括邀请人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等。
申请人及担保人的身份证件:
用于公证时确认身份。
户口本:
用于公证时确认亲属关系。
担保人的工作证和收入证明:
证明担保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
留学委员会的派遣证:
即红头文件,证明学生是公派留学。
银行存款证明:
证明学生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在读证明:
证明学生当前是在校学生,如大学教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
请注意,不同公证处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建议联系当地公证处或留学基金委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