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贸留学学费贷款的额度,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相关要点:
1. 贷款额度通常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2. 贷款用途为支付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的个人留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受教育人留学所需全部费用总和的80%,借款人需自筹至少20%的资金。
3. 贷款金额以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列明的留学保证金要求说明为准,原则上不超过受教育人所需留学保证金总额的90%,且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 贷款期限根据留学期限、借款人收入状况和保证人及担保物的担保能力而确定,最长不超过六年(含六年)。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银行政策、法律法规变动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具体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贷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