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保留学籍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休学:
因病需要治疗和休息,经本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同意。
一学期内因病请假或住院治疗累计达到四周以上。
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在治疗期和医生建议的休养期间必须休学。
休学创业的情况下,休学期限可以延长至2年。
2. 停学:
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四周。
女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生育。
经批准短期公派出国(境)学习。
非攻读学位公派出国三个月以上或经批准短期因私出国者。
3. 保留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研究生可以在录取当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通常为一年或两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4. 其他情况:
应征入伍或自主创业等无法参加正常课程学习的情况下,也可以办理保留学籍。
办理保留学籍的流程通常包括:
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在“学籍异动”中提交申请。
导师、学院主管院长、研究生院学籍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在自助打印机中打印纸质版学籍异动办理证明。
请注意,保留学籍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中心或研招办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