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留学贷款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身份与居住要求
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若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若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入学证明与签证
借款人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
借款人应已办妥拟留学人员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护照。
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仅限于支付出国留学人员在境外读书所需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贷款额度与期限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一般为1~6年,最长期限不超过6年。
担保方式
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借款人。
抵押财产目前仅限于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质押品目前仅限于国债、本行存单、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
保证人应为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其他要求
借款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借款人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贷款申请才能获得批准。建议申请人在申请留学贷款前,详细咨询相关金融机构,确保符合所有条件并准备齐全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