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病可以休学并保留学籍,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生,必须接受治疗,且在治疗期超过半年时应休学。
2. 患有其他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3.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需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经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学生可以休学并保留学籍。
4. 因其他特殊原因,如身体原因(如摔断腿等无法自理)或心理健康问题(如压力大导致心理问题),并经过医院证明,学生也可以申请休学保留学籍。
请注意,休学保留学籍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了解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