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

啥都懂点 · 2024-12-26 15:23:22

关于“留学人员择优资助”的政策,以下是黑龙江省、四川省和一般性的规定:

黑龙江省

申报类别和资助金额:资助类别为启动类资助,主要支持从事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促进黑龙江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提高和社会发展。启动类每人资助5万元。

申报条件

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

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2019年1月1日以后回国,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有关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人事处,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

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申报人应为在川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资助经费分别为重点类30万元、优秀类20万元、启动类1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等。

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申报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应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资助经费分别为重点类10万元、优秀类5万元、启动类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等。

一般性规定

申报条件

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

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性和应用前景。

申报程序

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人事处或相关部门,经过专家评审、公示后,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建议:

黑龙江省四川省的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均需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建议仔细研读相关通知,确保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应详细、规范,确保所有必要文件齐全,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关注申报截止日期和评审流程,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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