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条件:
1. 1998年后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广州创办企业;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在国内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外进修、做访问学者1年以上,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办理材料:
1. 《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申请表》;
2. 国(境)外学位证(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 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或从事博士后研究者提供进修证明复印件;
4. 出国(境)前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复印件;
6. 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填写及上传所需材料,提交申请;
2.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申请进行校验;
3.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并查验原件;
4.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
5.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6.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打印证书,并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钢印;
7. 申请人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官网首页查询领证名单后,持受理回执领证。
注意事项:
提供近期大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
工作证明需包含申请人的名字、国(境)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名称、申请人完整的工作起止时间、申请人身份说明及开具日期;
非中文文件需同时上传翻译件(须经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
进修/访学/博后要提供出入境记录查核,确认为出国(境)满一年。
其他用途: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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