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时,若需要带家属,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进行亲属关系公证:
申请人材料
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原件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关系人材料 (如适用):
身份证、户口簿
关系人的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如果关系人已移居国外)
关系人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护照影印件和国外拘留证明(如果关系人常居国外且未加入外国国籍)
关系人的死亡证明(如果关系人已死亡)
亲属关系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出生公证书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如果之前办理过)
《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如果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授权委托书(如果非本人办理)
关系人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公证流程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如需进行国际认证,可能还需将公证书送至外交部和地方外办进行认证,部分公证处提供代办认证服务。
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大学对于家属陪同的要求可能不同,具体所需材料可能有所变化。建议在准备材料和办理公证前,咨询目标国家的留学办公室或相关教育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