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港寄往大陆的留学生物品,关税的征收标准如下:
免税物品
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避孕用具和药品、金银及制品、食品。
征税物品及税率
纺织品和制成品、电器用具(不包括微机、摄像机)、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及其配件附件、化妆品:税率50%。
摄像机:税率100%。
烟、酒:税率200%。
其他未列出的物品:税率20%。
免征条件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如果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海关予以免征。
邮寄限额
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2010年的数据,税率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邮寄前咨询最新的海关规定或直接联系海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