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派留学资助标准的调整,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调整的主要内容:
奖学金涵盖范围
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零用费等。
艰苦地区津贴
针对前往高原、多病、艰苦、高温国家(地区)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发放的特殊生活津贴。
专项出国研修人员奖学金
面向高等学校学科建设需要的骨干教师专项出国研修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资助标准调整
调整后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的资助标准。
奖学金与对方国家奖学金的关系
如果留学人员获得对方国家提供的奖学金数额高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高出部分归个人所有,国家不再补助;
如果对方国家奖学金数额低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则由国家补齐差额。
以上信息根据2002年和2019年的通知内容整理而来,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教育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