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通常涉及以下手续:
提交申请:
学生本人需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书。
提供证明: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例如入伍通知书、学历证书等。
家长同意: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并需家长签字或提供同意意见(如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成绩认定:
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通常无需此步骤)。
办理报批:
携带上述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然后办理相应的报批程序。
离校手续:
学生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以便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财务核查:
涉及费用未结清的学生必须先结清费用,涉及退费的由教学秘书办理退费。
审批与通知:
教务处审批后将结果通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并由学院通知学生。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或教务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