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北京落户政策针对留学人员的规定如下:
基本条件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或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
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立户条件
用人单位需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过户,并为留学生分配到相应的落户申请名额。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相关机构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