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试行办法》,领导干部的子女出国(境)求学属于需要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之一。具体需要报告的内容可能包括:
1. 子女出国(境)定居或求学情况;
2.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3.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4. 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的情况;
5. 其他应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例如领导干部的严重病情、伤情、去世、失踪等重要情况。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如果子女出国留学,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护照;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件,如出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面谈;
递交签证官要求的其他支持文件,如录取通知书、财力证明、健康证明等。
建议在办理留学手续时,详细了解目标国家的签证政策和要求,并咨询专业的留学顾问或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