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打算去当兵并希望保留您的学位,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准备材料
高校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户口簿)
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
填写申请表
到入伍地的县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提交申请
县征兵办公室会在新兵交接后5日内将您的申请汇总并盖章,然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高校招生部门。
高校审核
高校收到材料后,会依法进行审核,并在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然后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接收通知书
高校会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加盖公章后,一份备案,一份连同通知书寄送至县征兵办。
县征兵办收到通知书后,会将其留存备案,并在一周内将通知书送交给您或受委托人保管。
退役后入学
退役后,您可以在退役当年或第二年的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携带《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或高校招生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