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留学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如果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则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出生证(如果出生证上有明确父母姓名,可由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前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派出所核实材料无误后,出具父母关系证明
公证
将获得的父母关系证明带至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公证处会对所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公证书
外交部认证(如果需要):
拿到公证书后,到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进行认证
认证目的是使公证书在国外得到承认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的公证处或派出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