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协议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及户籍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及成绩材料 (如适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期间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人事证明
(如适用):
由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信函,证明出生事实、学习经历、亲属关系等;
协议书草本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济担保人材料
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财产共有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如适用);
担保人的担保资金来源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派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留学人员与担保方的关系);
保证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如适用);
英语语言能力证明(如适用,如雅思、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个人陈述、推荐信等其他根据申请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申请国家、学校或公证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向相关机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