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指南
办理对象
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进行一年以上博士后研修的,已获得留学签证和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户口存放在北京高校、尚未出国的留学人员。
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将户口迁出的出国留学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在京无合法固定住所,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办理程序
准备材料
护照
留学签证
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
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邀请信
户籍卡(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户口存放费用(一次性交纳3年管理费,共计720元)
在线申请
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com.cn)在线申请和提交《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并打印。
现场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书上中心意见一栏盖章。
签署“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
档案调动
携带护照和录取通知书到中心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个人人事档案调档手续。
户口迁移
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户口迁移介绍信回户籍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办理户口迁移的有关证明。
注意事项
办理户口时,需咨询当地派出所是否符合落户政策。
办理户口公证,证明户口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办理户口时,可能需要提供学历证明和身份证明。
办理费用
一次性交纳3年管理费,共计720元。
办理时间
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含)之前办理完毕存放手续。
办理地点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公室。
办理流程图
1. 准备材料
2. 在线申请
3. 现场办理
4. 档案调动
5. 户口迁移
联系方式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com.cn](http://www.cscse.com.cn)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