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派留学资格通常是因为违反了公派留学的相关规定,例如擅自变更留学国别、留学身份或留学期限。以下是取消公派留学资格的一般流程:
提交申请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需要向所属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在职人员需要提交推选单位意见函。
留学单位或导师需要提供证明,说明因学业需要延长学习时间,并确保在延长期间内可以获得被录取时确定的学位。
受理审批
所属使(领)馆在受理申请后,将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审批。
违约责任
如果留学人员擅自变更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将按违约处理。
违约者将取消其公派留学资格,并需要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请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以避免失去公派留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