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户口簿和 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高校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户口本)、 高中毕业证、 入伍通知书,以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学校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生,还需要上交书面保留学籍申请、填写“保留学籍确认及审核表”并上交院长签署意见。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本人无法前往办理,可以委托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注意办理流程中的各个步骤和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