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留学中途因故需要回国,以下是一些处理步骤和注意事项:
提前申请
向驻外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提供推选单位意见函(如适用)、留学单位和导师的书面同意函。
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后,需等待使(领)馆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审批。
费用与奖学金
往返国际旅费及手续费用需自理。
回国期间,在外奖学金生活费将停发,且留学期限不予顺延。
违约责任
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中途回国,可能会被视为违约,本人或保证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若因重要突发事件需要中途回国,应及时与学校沟通。
若因病需要中途回国,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并经过审批。
资助机票通常由教育组统一采购,个人不得自行预订。
回国后的选择
如果您已经完成了部分学业,可以考虑转学到国内大学继续深造。
您也可以申请带学位的留学生信息入库证明,以证明在国外的学习经历,有助于在求职时作为第三方证明。
请确保在做出决定前,仔细考虑所有可能的后果,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