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公派留学生,并且计划不回国,这里有一些相关的法律后果和注意事项:
违约处理
如果您在留学期间擅自变更留学国别和身份、自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单方面终止协议、未完成留学计划擅自提前回国、从事与学业无关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以上、未完成回国服务期等行为,构成全部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30%的违约金。
如果构成部分违约,您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
留学证明
如果您虽已结束学业,但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可以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学历认证。
其他后果
如果您签证到期不回国,也不办理新的签证申请,可能会被留学地国家遣送出境。
您后续申请出国签证可能会被拒签。
被遣送回国的,自其被遣返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
注意事项
留学不回国并不等于对国家不忠诚。如果您确信留学人员做了出格的事情有损国家利益,那么需要家人或朋友提出警告。
如果仅是留学到期未归,很多人可能希望在国外多学习一些知识,以便将来更好地服务国家。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考虑上述后果和注意事项,并做出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