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申请人综合素质:
包括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权重为20%。
留学目的国及单位研究水平:
考察留学目的国和单位的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水平,权重为20%。
国外导师情况:
包括导师的职称、科研实力、近五年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或著作情况,以及指导申请人的条件和资格,权重为15%。
拟留学专业情况:
比较国内专业与留学专业的发展程度,权重为15%。
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考察出国留学的必要性以及学习计划的实际可行性,权重为15%。
推荐态度: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推选单位的推荐态度和评价,权重为10%。
评审过程中,申请者的综合素质虽有一定影响,但并非最关键因素。其他方面如研究水平、导师资历、专业匹配度等也占据重要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