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校研究生接受的补助和导师或课题组发放的补助金属于劳务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来说:
国家助学金通常不用交税。
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等劳务所得,超过800元的部分需要交税,适用的税率为20%。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可以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但是,如果纳税人在国外留学,则不能享受此项扣除优惠。
请注意,税法可能会有更新和变动,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