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认证失败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规定,通常会寄送《暂不认证通知单》或《撤销认证通知书》。这些文件将以中国邮政速递(EMS)的形式,寄送至申请者提出认证申请时所提供的地址,或者通过公告形式送达。
1. 提供了虚假材料;
2. 参加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3. 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4.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如果留学生收到的是一份《不予受理通知单》,这意味着根据规定,该学历认证申请不予受理,并且通常无法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