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泰国留学签证需要盖的章包括:
担保人出具的担保信:
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担保人的名片,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和赴泰目的。
泰方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
需注明申请人姓名、停留期限和所学专业,并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外交部或泰王国驻当地总领事馆的认证章:
对于亲子关系双认证,需要先在公证处办理单认证,然后再到外交部或泰王国驻当地总领事馆办理双认证。
泰国教育部或当地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证明同意招收外国籍留学生。
泰国校方盖章认可的泰国学校经营许可证和注册登记材料的复印件 。申请人最高学历证明
。
银行盖章的存款证明或银行流水对账单:
根据留学时间的长短,存款证明或银行流水对账单的余额有不同的要求。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需要经过省外事办公室和泰王国驻昆明总领事馆认证。
特定情况下的批文原件:
如前往泰国私立教育机构学习的申请者,需要出示泰国政府教育部门签发的批文原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公证和认证,以确保签证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