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香港休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获得学校同意 :留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满足特定条件
因伤病或不可抗力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准备相关材料
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其他条件
因伤、病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需要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因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学院认为应当休学者。
特殊困难的学生或修满一年的学生为增加专业社会实践经验,经本人联系接收单位并有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由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签字、系审核同意、学生处批准后,可以办理休学参加社会实践一至两年。
休学期限: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请根据这些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与学校沟通具体的休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