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青岛落户政策,留学生申请落户青岛的基本条件如下:
1. 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2. 或者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者;
3. 或者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者。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人才引进申请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2024年5月1日的最新规定提供的,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留学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