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留学回国人员想要申请在西宁落户,以下是基本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
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西宁工作的回国人员。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人社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中国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
5. 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 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 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2.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条件符合的当场受理,1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条件不符合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或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
注意事项
提交落户申请需在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完成。
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确认单位是否有落户资格。
落户时可能还需要进行学历认证、找到接收单位、档案转移和个人注册等步骤。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