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生想要在北京落户,需要遵循以下条件和流程:
基本要求:
学历要求:
在香港完成课业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进行学历认证。
留学时间:
在香港的留学时间多于一年,以出入境时间计算,累计达到360天。
工作接收:
已和工作单位合法签订一年及以上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保并交纳费用。
提交申请:
在学业结束两年以内,由单位向留学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赴港要求:
符合内地高校毕业后直接去香港留学的要求,或赴港前已办理了解除公职手续。
申请流程:
在线申请:
在中国留学网的就业落户栏目中登记注册后办理手续。
调动档案:
先将档案调到有存档资格的人事单位或机构。
递交材料:
将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单位人事部门。
材料审核:
由单位统一将立户成功且取得CA证书后的材料交至留学服务回国处审核。
领取结果:
审核过程通常需要50个工作日以上,结果会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单位和申请人。
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年龄需在45周岁(含)以下。
申请时限:学成回国后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
落户机构:可以通过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社保和税务记录: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档案保管: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请确保在准备材料和申请过程中,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最新的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