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希望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留在学校,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提交申请
向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说明您希望档案留在学校的原因。
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单位接收函(如果已有接收单位但手续在办理中)、公务员考录或选调生考核程序证明、博士生联系博士后流动站的证明等。
学院(系)审批
您的申请需先由所在学院(系)初审,并加盖公章。
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
学院(系)将您的申请和证明材料上报给学校就业工作部门进行审核。
签订协议
一旦申请通过,您需要与学校签订一份户档保留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意事项
档案留校通常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是两年。超过这个时间限制,如果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学校可能会将档案迁回您的生源地,并且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在档案留校期间,您需要定期检查档案状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如果您需要使用档案,应提前与学校联系并获得授权。
请根据您所在学校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学校可能有细微的差别。